这两年做自媒体的人越来越多,不论是哪个行业,哪个领域,都呈现出百花怒放之姿态。但自媒体并不是那么好做的,要赚钱得守好边界才行。
网络上面言论是自由的,但言论自由也有边界。
近日腾讯和IT之家的母公司软媒打了一场官司。
事情的起因是有个叫“汐元”的作者,在2019年发表了一篇《做社交,腾讯逼的》的文章,文章对微信借助自己几乎垄断的地位,对百度、拼多多、抖音等分享链接进行屏蔽的行为进行了抨击。
腾讯认为这损害了公司的声誉,将软媒告上法庭,要求软媒赔礼道歉并赔偿300万元。案件由青岛中院负责,一审判决软媒败诉,要对腾讯道歉和赔偿15万元。然而,二审却峰回路转,山东省高院驳回了腾讯诉求,意味着腾讯败诉。
腾讯微信屏蔽其他平台的链接,这个不用质疑,肯定是真的,相信大多数站长都有体验过。
此案终审的结论是:
①、经营者不得拒绝别人评论,这是言论自由的应有之义。这句话意味着腾讯这是在干扰言论自由,拒绝他人评论。
②、评论方也不得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,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,这也是言论自由的应有边界。
标签: